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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1984年1月6日国务院颁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》
2、198920050728308年5月12日省政府颁布《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》第10、11、12、15、19、20、22、24条。
3、1998年3月2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、建设部(GB50089-98)《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》。
4、1992年9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[1992]67号《关于印发〈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〉的通知》。
5、省政府《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》(粤府[2003]30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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